NRO 历史
作为世界区域互联网登记册的协调机构, 资源组织(NRO) 成立于2003年(RIRs)。
目前的四个RIR, APNIC, ARIN, LACNIC,以及 RIPE NCC,于2003年10月24日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建立了NRO。 RIRs于2003年10月31日向ICANN发出公开信,告知了NRO的创作。
信后附上了NRO MoU的复印件,以及建立地址支持组织的拟议MoU,为数字社区新设的ICANN支持组织。 (ASO) (英语)。
2005年4月并入, AFRINIC 成为世界上第五个RIR,它随后批准了NRO MoU。
世界上有五个地区互联网注册公司(RIR)。 RIRs 管理、分配和注册互联网号码资源(IPv4和IPv6 (b) 在各自区域内的地址空间和自动系统号码。
在各自区域内,RIR负责分配互联网号码资源,包括IP地址空间和自主系统号码。
每个RIR根据所在国家的法律,作为非营利的、以成员为基础的协会在本地区开展活动。 RIRs 分布 互联网号码资源 根据各自区域社区利用既定的公开、包容和自下而上的政策发展进程制定的政策政协).
谅解备忘录
现有的四个RIR——APNIC,ARIN,LACNIC,以及RIPE NCCX于2003年签署了NRO MoU。 谅解备忘录于2005年由AFRINIC签署。
NRO EC于2020年8月在NRO MoU上签字。 NRO EC接受这些修正。
- 避免采取任何违背因特网号码登记系统独特性的做法。
- 应采取具体步骤,提高因特网号码登记系统的准确性。 并公布互联网号码登记系统中的条目,以便利及时的国际互联网业务。
- 合作提供可靠、高效的国际因特网号码登记服务。
- 此外,兹修改NRO谅解备忘录第10节(“仲裁”),允许国际仲裁裁决机构就任何义务的分歧请求仲裁。
理事会
RIR各有一名代表参加NRO执行理事会(NRO EC)。 每个RIR的董事会负责挑选这个人。 (见NRO MoU第6节)。 只有五个RIR地区的一致同意才被NRO EC使用。 每年,主席、副主席/秘书和司库的作用都有所改变。
协调倡议
NRO是协调RIR联合行动和项目的协调中心,例如资源认证(RPKI),关于全球RIR数据的出版物,全球互联网治理举措,以及协调国际政策。
这些任务都没有由NRO直接管理或执行。 相反,为了能够在整个RIR系统中开展合作,NRO为通信、工程、登记服务和行政领导领域的若干协调小组提供便利。
NRO秘书处
一个专门的NRO秘书处负责协调对NRO和ASO活动的支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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